山东省中考的加分政策主要针对学业、体育、艺术、科技和社会实践等方面。具体的加分政策如下:
一、学业加分:
1. 中考成绩优秀者,按照中考总分的10%进行加分,最高不超过60分。
2. 获得国家级、省级科技竞赛一等奖的学生,加5分;获得二等奖的学生,加4分;获得三等奖的学生,加3分。
3. 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、物理竞赛、化学竞赛、信息学竞赛等国家级竞赛并获一等奖的学生,加10分;获二等奖的学生,加6分;获三等奖的学生,加4分。
4. 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获一等奖的学生,加12分;获二等奖的学生,加8分;获三等奖的学生,加6分。
二、体育加分:
1. 参加全市、全省优秀运动员选拔活动且获得推荐的学生,加10分。
2. 在全市、全省学生田径、游泳比赛中获第一名的学生,加5分;获第二名的学生,加3分。
三、艺术加分:
1. 在省级以上的艺术团体、艺术学校担任正式成员且经考核合格的学生,加8分。
2. 获得省级以上文艺、体育比赛组委会授予的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学生,分别加4分、3分、2分。
四、科技加分:
1. 在全省青少年科技中心、科技馆、科技活动中心等地进行科技实践活动的学生,加4分。
2. 获得全省性以上科技创新成果(含专利、论文、科技作品等)的学生,加4分。
五、社会实践加分:
1. 参加省、市、区各级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成绩的学生,加4分。
2. 通过市、区作品评选和省市级初中生英语竞赛晋级者,各加2分。
3. 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并获得荣誉称号的学生,加4分。
总体来说,山东省中考的加分政策相对较为综合,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,培养学生的学业能力、体育健康、艺术修养、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特长和兴趣,并通过加分的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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